记得初到公司时,公司就专门给我们新员工组织了公司级、车间级安全培训,并观看了安全事故视频。当看到视频里每个事故发生时,心头都会为之一震,然而所有事故原因分析,又不免让我们心里为之惋惜。正因为分析结果不外乎是:某人安全意识淡薄,严重违反了《安全生产法》;某某人安全责任心不强,麻痹大意,习惯性违章等等,这些都是因为人的不安全行为而造成的事故。其实只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,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,每一个事故都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。
在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五条中规定“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,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”。对于我而言,作为一名车间一线员工,针对我的岗位,我所工作的房间,所操作的设备,我就是第一责任人。我要对我的岗位负责,对设备负责,对安全生产负责,所以我认为“遵守安全生产法,当好第一责任人”,不仅仅是公司负责人的事,更是我们每一个员工的职责,我们要人人重视安全,时刻关注安全,从细节出发,从点滴做起,履行好我们的安全职责,严格遵守规章制度,不违章作业,承担起自己岗位安全生产责任。
在公司每个楼梯上都会看到“上下楼梯请扶好扶手”,当时并不理解为何会贴这样的标语,直到有一次自己因为走得太快差点摔倒时,才庆幸自己幸好扶着楼梯扶手,才明白公司在楼梯上贴这句话的用意。所以公司的每一个安全规章制度都是经验总结而得,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想当然就不约束自己的不良行为,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做。我们必须要武装好自己,熟知熟会各种操作规程、安全制度,认真学习与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,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,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。从思想意识上注重安全,人人都来重视安全,时刻关注安全,将安全生产铭记心中,不折不扣地遵操作规程之章,守安全生产之法,让人人都清楚地认识到,违章就是走向事故,就是伤害自己、伤害他人。在安全生产上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,因为,一次小小的不经意违章,就会造成很大的伤害或损失,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真诚意识到这一点,我们的安全工作必会做的更好。
其次,从细节入手,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。心理学巨匠威廉·詹姆士说过:“播下一个行动,收获一种习惯,播下一种习惯,收获一种性格,播下一种性格,收获一种命运。”一个人一天的行为中,大约只有5%是属于非习惯的,而剩下的95%的行为都是习惯性的。即便是打破常规的违章,最终也能够演变成为习惯性违章。
只有自我学会如何安全,才是真正的安全。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,安全行为才能自觉、具体。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,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,避免违章操作。让我们从现在做起提高安全意识,注重安全习惯,遵守安全生产法,当好第一责任人。